业主自治与资本的博弈,本质上是两种治理逻辑的碰撞:一方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业主集体自治权,另一方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本逐利权。这种博弈贯穿于物业管理全链条,从公共资源控制权到利益分配机制,从组织形态竞争到技术话语权争夺,呈现出复杂的动态平衡。
一、博弈的核心场域与典型形态
(一) 公共资源控制权争夺。公共维修资金、广告收益、停车位租赁等共有资源的管理与分配,是博弈的核心战场。例如,宁波风格城事小区通过业主众筹 53 万元改建公共区域,探索出 「业委会出六成、业主出四成」 的分摊模式,[1] 而武汉同馨花园部分业主成立 「自治小组」 强行驱赶物业公司,因未按法定程序变更物业管理区域被街道办叫停。[2] 这两类案例折射出:资本方常通过控制业委会或利用法律漏洞垄断资源,而业主自治若缺乏程序合法性,易陷入 「多数人暴政」 或无序状态。
(二) 组织形态的制度性对抗。资本方通过 「带资进场」「股权渗透」 等策略,将物业服务异化为资本套现工具。例如,某小区引入承诺 「垫付 100 万升级设施」 的物业公司,入驻后却缩减服务、挪用资金,最终引发业主集体驱逐。与之相对,湘潭云龙山庄通过 「里手自治」 模式,整合党员、工匠、法律专家等多元主体,构建 「五级组织架构」,实现公共收益自主管理。[3] 这种 「去资本化」 的自治实践,证明了社会资本与专业能力的结合可有效制衡资本扩张。
(三) 技术话语权的代际竞争。物联网、 AI 等技术正重构博弈格局。万科物业 「AI 大脑」 通过实时监测安全隐患、智能调度资源,将传统物业公司的响应时效从 30 分钟压缩至 5 秒,这种技术优势可能强化资本方的控制力。[4] 但桐乡市推动的 「酬金制+科技监管」 模式,通过区块链存证、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公共收益透明化,又为业主自治提供了反制工具。[5] 技术既可能成为资本垄断的壁垒,也可转化为业主自治的赋能手段。
二、博弈的深层矛盾与制度困境
(一) 产权结构的先天性失衡。开发商常通过持有大面积产权 (如株洲大汉希尔顿国际小区开发商以 50% 产权反对成立业委会),或在前期物业合同中设置 「服务标准模糊化」「解约高门槛」 等条款,形成结构性压制。[6]《民法典》 虽明确业主共同管理权,但实践中 「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双过半同意」 的程序要求,常被资本方利用为否决自治的合法工具。
(二) 组织能力的代际鸿沟。业主自治依赖集体行动能力,而资本方拥有专业团队、法律资源和媒体话语权。例如,广州 Q 小区业主曾因缺乏组织经验,多次筹备业委会失败,最终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指导才实现自治。[7] 反观资本方,其通过 「社区关系维护」「业主代表收买」 等策略,甚至利用法律诉讼拖延自治进程 (如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大会决议无效被法院驳回),形成不对称竞争。 [8]
(三) 监管机制的执行落差。尽管 《物业管理条例》 《民法典》 等明确了业主权利,但执行中存在 「重立法轻落实」 问题。武汉同馨花园事件中,街道办虽认定 「自治小组」 程序违法,却未能有效介入后续管理; 云南、广东等地虽出台规范,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回避利益关联,但开发商通过关联公司持股、代持等方式规避监管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9]
三、破局路径:从对抗到协同的范式转型
(一) 制度创新:构建利益平衡机制。一是产权分割与治理分离。对商住混合小区,可探索商业与住宅区域分设自治单元,避免开发商以商业产权压制住宅业主权益 (如株洲案例的教训) 。 二是公共收益信托制。借鉴桐乡市经验,将公共收益纳入信托账户,由专业机构托管,实现 「收支分离、透明监管」 。 广西百色市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签署 《任职承诺书》,并建立离任审计制度,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10] 三是酬金制改革。通过 「基础服务费+绩效奖金」 模式,将物业公司收入与服务质量挂钩,弱化其逐利冲动,强化服务属性。
(二) 技术赋能:重构治理基础设施。一是智能管理平台。如万科物业 「AI 大脑」 整合物联网传感器、 AI 算法,实现设备运维、安全预警、工单处理的全流程数字化,降低对传统物业公司的依赖。 二是区块链存证。将业主大会决议、公共收益收支等上链存证,确保数据不可篡改,解决 「账本不清」 顽疾。三是数字孪生技术。构建小区三维数字模型,实时模拟资源使用状态,为自治决策提供可视化支持。
(三) 社会资本培育:激活自治内生动力。一是业主能力建设。湘潭云龙山庄通过 「里手自治」 模式,挖掘业主中的工匠、律师、教师等专业人才,形成 「人人参与、专长互补」 的治理网络。 二是社区营造。宁波风格城事业主通过众筹改建公共空间,打破邻里疏离状态,增强集体认同感。 这种 「空间政治」 实践,将物理改造转化为社会资本积累过程。三是第三方支持。引入法律、财务等专业机构,为业主自治提供技术指导,弥补组织能力短板 (如广州 Q 小区借助专业团队完成业委会换届) 。
(四) 政府角色重构:从监管者到赋能者。一是政策工具创新。广西百色市建立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负面清单」 联审机制,禁止与物业公司存在利益关联者参选; 桐乡市推动 「大物业」 管理试点,整合零散小区资源,降低自治成本。 二是争议调解机制。借鉴浙江 「枫桥经验」,建立 「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专业调解减少司法诉讼消耗。三是数字治理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主大会投票、公共收益查询、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功能线上化,提升治理效率。
四、未来趋势:技术革命下的博弈进化
(一) 自治形态的智能化跃迁。 AI 大模型、生成式算法可能催生 「虚拟业委会」,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公共事务决策。例如,智能系统可根据能耗数据自动调整公共照明策略,或通过业主画像生成个性化服务方案,减少人工干预。[11] 这种技术赋能将重构自治组织形态,使业主从 「直接参与者」 转变为 「规则制定者」 。
(二) 资本策略的范式转换。资本方可能从 「直接控制」 转向 「生态构建」,通过投资社区养老、教育等增值服务,嵌入业主生活场景,形成新的盈利闭环。例如,某物业公司通过 「物业+社区电商」 模式,将公共区域广告位转化为流量入口,实现收益多元化。这种转型要求业主自治需具备更强的商业敏锐度和资源整合能力。
(三) 治理主体的多元共治。政府、业主、资本、社会组织的 「四方协同」 将成为常态。例如,桐乡市推行 「社区+国企」 共管模式,由国有物业公司兜底无物业管理小区,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 这种混合治理模式既保障基本服务,又避免资本垄断,为博弈提供缓冲空间。
结语
业主自治与资本的博弈,本质上是权利觉醒与资本扩张的时代对话。其终极目标并非消灭资本,而是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和社会资本培育,构建 「权利对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治理新秩序。正如湘潭云龙山庄的实践所示,当业主从 「被动消费者」 转变为 「主动治理者」,当资本从 「资源掠夺者」 转型为 「价值共创者」,当政府从 「管控者」 进化为 「赋能者」,三者的动态平衡将推动社区治理迈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境界。这种平衡的达成,既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技术的柔性重构,更需要公民意识的深度觉醒。
参考文献:
[1] 央视新闻,《楼道里的自治》,今日头条,2024 年 11 月 17 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38203502876246567/?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wid=1752939951917,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2] 中国网湖北,《武汉一小区部分业主成立 「自治小组」 驱赶物业公司》,今日头条,2024 年 3 月 13 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45651520148488719/?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3] 央广网,《湖南湘潭县 「里手自治」 激起小区治理 「一池春水」 》,央广网,2024 年 12 月 3 日,https://www.cnr.cn/hunan/rdzt/yxlxrwsd/gdxw/20241203/t20241203_526996572.shtml,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4] 羊城晚报,《物业 「AI 大脑」 如何高效维护小区?这份报告提供案例参考》,今日头条,2025 年 4 月 25 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97254259621134883/?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5] 市政府办,《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桐乡市人民政府,2025 年 5 月 6 日,https://www.tx.gov.cn/art/2025/5/6/art_1641029_59202703.html,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6]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小区大事丨小区 4 年内 3 次成立业委会未果,咋就这么 「难产」?》,今日头条,2023 年 8 月 30 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72918791296877117/?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7] 周如南,陈敏仪,《社创观点|周如南 陈敏仪:城市社区业主自治的集体行动逻辑:以广州 Q 小区为例》,《广西民族大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 39 卷 2017 年第 4 期。
[8] 法治声音,《 【法治声音】 和谐社区 建设规范物业服务典型案例 (二) 》,河源普法网,2024 年 10 月 30 日,https://www.hypf.org.cn/mobile/shownews.aspx?id=25174,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9] 地方政府规章,《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3 年 2 月 14 日,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lfggz/flfggzdfzwgz/202306/t20230627_481495.html,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10] 法律法规,《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年 1 月 16 日,http://zjj.baise.gov.cn/jsxx/zcfg/fl/t19558899.shtml,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11] 每日经济新闻,《 AI 赋能物业:从工具革命到场景跃迁》,今日头条,2025 年 4 月 17 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94289637783994918/?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访问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

